关于成立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咨询专家库的通知
各市、县(区)残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无障碍环境建设专家支撑作用,进一步提升全区无障碍环境工作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治区残联会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并在公开征集、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遴选,决定成立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咨询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咨询专家库按专业分为无障碍设施专家组、无障碍信息专家组、无障碍服务专家组3个专业组(名单及分组见附件2)。专家聘期5年,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计。
二、专家库专家应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及有关工作纪律、规范,积极参与全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三、自治区残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专家库的管理,协同做好日常专家遴选、审核评估和业务培训等工作,日常遴选专家经自治区残联会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核、公示后自动入库。
四、各地残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组织开展无障碍环境领域咨询服务工作时,可共享该专家库资源。
附件:
1.宁夏回族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
2.宁夏回族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咨询专家库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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